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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主观客观设置错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为客观分;现更正主观分。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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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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