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医院河西院区集中供氧和负压吸痰管网及配套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湖南省交通医院河西院区集中供氧和负压吸痰管网及配套系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CCG-2025-026
项目名称:湖南省交通医院河西院区集中供氧和负压吸痰管网及配套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4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唯一授权书、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相同品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唯一授权书、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相同品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省贸促会机关第六届西部国际采购展览会展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篇:福建闽侯S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测试标定与应用试验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