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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NK-F083)成交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NK-F083)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ML2025-NK-F08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
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天津,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51120000A03103374P022-2308271610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服务类2025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配合信访部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法调解适宜运用人民调解方式予以处理的信访事项,或由有关部门委托的需调解的信访事项;建立健全与“访调对接”相对应的工作制度,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做到及时化解,提高效率;经调解解决的信访事项,按照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对达成调解协议的信访事项进行回访,督促协议履行;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定期向信访部门进行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措施,不断改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探索将信访事项处理导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认识,坚持把适宜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以调处的矛盾纠纷,通过“访调对接”,在人民调解工作框架内予以调处。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疏导、化解信访事项,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为基本内容,以增强“访调对接”工作效率为基本前提,最大限度整合化解矛盾纠纷社会资源,最大限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衔接、互为依托、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为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做贡献。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武桂芹,练滨,逯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384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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