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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非集采目录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4-24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包1、包2、包3、包5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书写有误,现更正为“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非集采目录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2、《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中原公告项目名称由“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现更正为“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非集采目录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3、原招标文件2包“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29、全地形救援支架---▲4.安全承重:≥3000kg;”数值描述有误,现更正为“29、全地形救援支架---▲4.安全承重:≥300kg;”

4、原招标文件1包“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2、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备用气瓶(6.8L)---▲2.2气瓶要求:2.2.1气瓶缠绕层材质(碳纤维):应采用聚丙烯腈(PAN)碳纤维,纤维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其力学性能应能满足气瓶制造单位性能要求的最小值,且材料的抗拉强度≤5360MPa,气瓶制造单位应进行纤维抗拉强度复验,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3362-1017的规定。”更改为“2、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备用气瓶(6.8L)---▲2.2气瓶要求:2.2.1气瓶缠绕层材质(碳纤维):应采用聚丙烯腈(PAN)碳纤维,纤维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其力学性能应能满足气瓶制造单位性能要求的最小值,且材料的抗拉强度≥5360MPa,气瓶制造单位应进行纤维抗拉强度复验,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3362-2017的规定。”

5、本项目提交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都变更为:2025年3月26日10:00。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否在上述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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