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本级2024年度重点产业项目(东城街道办事处麻麦村蛋鸡养殖)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06 11:12:13
| | | | | 营口市市本级2024年度重点产业项目(东城街道办事处麻麦村蛋鸡养殖)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46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市本级2024年度重点产业项目(东城街道办事处麻麦村蛋鸡养殖)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计划有变,采购需求调整及优化,故项目暂停招标。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15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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