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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期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03]CHZZ[GK]202500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期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期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3]CHZZ[GK]2025001

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期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19,920.00元

采购包1(垃圾分类服务(北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5,722,9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722,950.00元

投标保证金: 57,229.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分类服务(北片区)1(项)详见招标文件。5,722,9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垃圾分类服务(南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6,096,97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96,970.00元

投标保证金: 60,969.7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分类服务(南片区)1(项)详见招标文件。6,096,97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13 至 2025-06-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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