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大中修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08 14:38:45
公告信息
| | | | | 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大中修项目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6-2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09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大中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002包工程量清单发生变更,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版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6日14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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