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机关)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0 19:07:25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机关)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送达方式包括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等,需寄递的公文和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案件 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裁决书、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寄递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确保文书寄递安全、保密、高效、及时送达当事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涉及寄递公文及法律文书,属于国家公文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因此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张家港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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