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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医疗设备(第三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医疗设备(第三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受采购人委托,对技术参数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为了保证采购项目顺利推进,现对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医疗设备(第三批)项目采购需求作出变更,变更内容为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医疗设备(第三批)项目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中【眼科超广角血流成像OCT】【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824210200006140;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787,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287,800.00;

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847,2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47,200.00;

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373,6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283,600.00;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邮编:610000;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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