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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04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ZB-2025-0905

项目名称: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1(项)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2.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2.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 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编制安康市2025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依据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至 2025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04号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04号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 20 4 号领取 采购 文件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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