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招标投标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征信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法律事务管理模块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征信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法律事务管理模块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89057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征信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法律事务管理模块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最高限价(如有):158.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一是实现法律事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共计5个一级模块、27个二级模块。二是实现法律事务管理数据的分类查询和统计分析。三是系统管理,包括用户、角色、权限的维护等。四是实施数据迁移,将原合同系统内的合同文本等数据迁移至新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后,立即安排人员进场开展调研和开发工作,且在8个月内完成所有业务需求的功能开发及测试任务,通过业务测试并上线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不少于2个月,试运行期间做好系统保障工作,随时解决系统问题,进行系统调优。试运行通过后进行最终验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以评审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a)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b)与采购人、其他潜在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c)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d)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潜在供应商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应按要求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采购文件。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纸质采购文件快递给潜在供应商,电子发票将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售价:500元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当在磋商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实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张北县公安局本级张北县公安局超宽光谱现场痕迹物证搜索摄录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更正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验收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