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代采购三方协议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30 04:37:27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订立,分别为甲方(采购方)、乙方(代理方)、丙方(供应方),旨在规范建筑材料代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一、委托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指定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建筑材料)。
1.2 乙方接受委托,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建筑材料,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将采购结果报告给甲方。
二、代理范围
2.1 乙方应当以较好的商业诚信和专业水平代理甲方进行建筑材料采购,保证采购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2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供应商,但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取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三、价格与支付
3.1 采购价格应当以市场行情为准,乙方应当尽力争取较优惠的价格,并在采购时及时向甲方报价。
3.2 甲方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向乙方支付采购款项。
四、交付与验收
4.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将采购的建筑材料送达指定地点,确保交付的及时性。
4.2 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建筑材料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差错,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五、保密条款
5.1 三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 保密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持续5年。
六、争议解决
6.1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三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其他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如有变更或终止,应当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丙方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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