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破复规范
为了保障道路破损修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条件,特制定此规范。
一、工程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破损修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人行道、路边石、排水设施等。
二、材料选取
1. 路面修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抗压性能。
2. 人行道修复材料应具有防滑、耐磨、耐久的特性,以确保行人安全。
3. 路边石应选取质地坚硬、抗风化能力强的石材,并符合规范要求的尺寸和形状。
4. 排水设施应选用耐腐蚀、耐压、耐磨的材料,并具有良好的排水性能。
三、施工工艺
1. 在进行道路破损修复工程前,应对损坏部位进行全面勘察,确保修复方案科学合理。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修复后的道路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路面修复应先进行基层处理,确保基层平整牢固,然后再进行面层修复,最后进行路面抛光。
4. 人行道修复应先清理损坏部位,填补缺损,然后进行表面修整,最后进行防滑处理。
5. 路边石修复应先清理损坏部位,然后进行石材更换或修复,最后进行整体清洁。
6. 排水设施修复应先清理管道,排除堵塞,然后进行管道修复或更换,最后进行排水试验。
四、质量验收
1. 施工完成后,应对修复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修复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 道路平整度、路面平整度、人行道防滑性、路边石垂直度、排水设施畅通性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对于存在质量缺陷的修复工程,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
五、安全防护
1.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六、环境保护
1.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止污染。
2. 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 废弃材料和废弃物应分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七、监督管理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道路破损修复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
八、附则
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于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3. 本规范解释权归发布单位所有。
《道路破复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道路破损修复工程,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希望广大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遵守本规范,共同为城市交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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