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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资质管理办法全文

文章公布:2021年5月12日

自公布之日起,本办法即正式实施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及信誉,维护建筑安全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注册管理,提高建筑安全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建筑行业资质注册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技术能力和业绩为基础、职业道德和诚信为保障、管理规范和监督有力为要求。

第二条 范围和适用对象

(一)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市场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注册管理,包括建筑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方向。

(二)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企业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资质注册

第三条 资质条件

(一)建筑施工资质申请条件:

1.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2.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在建筑施工领域相关项目中负责人员职务或具有独立承包资格,具备在建筑市场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3.建筑企业应当具有资产、人员、设备等相应的实力。

(二)建筑设计、工程监理资质申请条件:

1.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2.在建筑设计、工程监理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在设计或监理领域相关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或监理权利,具备在建筑市场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3.机构应当拥有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资产、财务等实力。

第四条 资质注册程序

(一)资质申请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办法,认真填写《建筑行业资质管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二)初审和公示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复审和评定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或异议经复审核实后未影响资格评定,即进行资格评定。资格评定采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

(四)颁发证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建筑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应颁发相应的注册证书。

第五条 资质变更与升级

(一)资质变更

建筑企业和个人资质变更,应当申报变更,并经审核合格后,重新做出资质评定。

(二)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和个人资质的升级应当符合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并经过相应的考试或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升级。

第三章 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 监督检查

(一)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有权对依法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损害建筑市场安全质量的企业和个人,监管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七条 相关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资质注册管理制度。

(二)加强建筑行业资质注册管理的统筹协调与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

(一)未取得资质注册证书或未按照规定注册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责令停业整顿,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相关执照;

(二)伪造或篡改证书、资格证书或者作出其他欺诈行为的,吊销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欺骗行为的,吊销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资质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逃避或者妨碍监管机构监督检查的,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国家有关部门。

(二)本办法的修改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

(三)本办法由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英文译名

本办法英文译名为:Management Measures of Qual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Industry

上面就是较新建筑资质管理办法全文,希望在建筑行业,有更规范的管理,更加安全的建造,切实维护建筑行业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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