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杂工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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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博涛地下工程工程师 三门峡*瑞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建筑公司与杂工之间签订,旨在规范双方的劳务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达成共识,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协议内容
1. 服务范围: 杂工应根据建筑公司的安排,完成所分配的劳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清理、辅助施工等工作。
2. 工作时间: 杂工应按照建筑公司的工作安排,准时出勤,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加班安排由建筑公司统一规定。
3. 工资待遇: 杂工的工资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工资发放方式、时间、计算方法等也应在协议中明确。
4. 劳动保护: 建筑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杂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如有特殊工种或作业环境,建筑公司应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和培训。
责任与义务
1. 建筑公司责任: 建筑公司应提供工作任务、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杂工的工作条件。同时,建筑公司应按时支付杂工的工资。
2. 杂工责任: 杂工应遵守建筑公司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建筑公司的利益。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解决纠纷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