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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机械费合同

提问人:薛博涛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服务机械费合同”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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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葛宇恒
    葛宇恒
    土木工程工程师 中山*丰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同约定

    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建筑服务机械,乙方同意承租。

    机械租赁费用

    1、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合同签订的内容和数量及租赁时间,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2、租赁费用包括机械的押金和租金两部分。

    3、机械押金:

    (1)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乙方应当预付机械押金。

    (2)机械押金以合同签订日起算至退还之日止。在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后,机械押金应在机械使用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机械租金:

    (1)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按照机械的种类、数量,以及租赁时间支付租金。未按照期限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延迟履行的违约金。

    (2)乙方提交租赁申请的日期作为租金计算起始日,租赁期限不足1个月的按照按日计算租金,租赁期限不足1年的按月计算租金,租赁期限满1年的按季计算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内,使用本公司账户或经甲方开具的发票支付租金。

    机械使用和维修

    1、乙方不得将机械转租或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乙方须指定专人保管及保养机械,如发现机械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检修。

    3、机械在租赁期限内保养、维修和损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人为损坏、操作不当、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机械结构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理费用和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机械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但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损失部分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任何义务,应返还对方已经收到的付款。

    2、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应支付未支付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回复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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