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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璩志强建筑结构工程师 宜昌*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是指在建设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过程中,因发生争议而处于对立地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些争议通常涉及到合同标的、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一、当事人类型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委托他人以一定费用建造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服务的当事人。发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
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商
项目业主
个人住宅业主
2. 承包人
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接受发包人的委托,以一定费用建造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服务的当事人。承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
实际施工人
3. 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实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实际施工人可能是承包人,也可能是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组织或个人。例如:
农民工班组
包工头
非法用工单位
4. 担保人
担保人是指在建设工程中,为承包人提供担保,并在承包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补充或者替代责任的当事人。常见的担保形式包括:
银行保函
5.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是指为建设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单位。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设计缺陷也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6.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监理单位的失职行为也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7. 其他相关方
除以上主要当事人外,参与建设工程的其他相关方,如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询问公司等,也可能因为自身权利义务与合同相关而成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选取承包人的权利
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权利
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
验收工程的权利
在承包人违约时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提供施工现场的义务
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的义务
配合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的义务
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要求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和必要条件的权利
在工程质量符合约定时获得工程验收的权利
在发包人违约时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的义务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的义务
服从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指令的义务
3. 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具体身份和所签订的合同约定确定。
三、确定当事人的意义
明确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是解决纠纷的前提条件,对后续的纠纷解决程序和实体权利义务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
确定诉讼主体: 明确当事人是确定诉讼主体、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
划分举证责任: 不同当事人需要对案件事实承担不同的举证责任。
确定责任承担: 根据不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法律规定,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确定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在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施工人。
多个当事人的责任承担: 在多个当事人参与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和法律规定,确定各自的责任承担。
诉讼时效: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类型多样,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确定当事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才能有效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