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一些行业的会计核算有一些不同于以往的变化,建筑行业的分包款核算也是其中之一。相信不少建筑公司对于这个问题都颇有疑惑,下面便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营改增对建筑分包款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前,建筑公司向分包商支付的分包价款中涉及到增值税税额。而营改增后,建筑公司和分包商都是纳税人,原来由建筑公司承担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变成了分摊给分包商的份额,即分包商承担了一部分增值税纳税义务。
在营改增后的建筑分包款核算中,建筑公司向分包商支付的分包价款就不包含增值税税额了。建筑公司既要核算分包商的分包价款收入(不含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要核算建筑工程对外计价时应收账款的净额、销项税额,以及增值税纳税义务和核算应纳增值税额。
建筑分包款核算的具体方法
建筑分包款核算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步骤一:计算分包商的分包价款收入(不含增值税)
分包商的分包价款收入(不含增值税)=分包价款÷(1+增值税税率)。
步骤二:计算分包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从分包商处购进材料、设备、服务、租赁等应税项目付出的款项×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
步骤三:计算建筑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分包价款-首期支付款金-中期预付款-增值税销项税额。
步骤四:计算建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建筑公司收取分包商的分包价款×增值税税率。
步骤五:计算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额
应纳增值税额=建筑公司实际应交增值税-从分包商购进应税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通过以上步骤,建筑公司可以准确地核算分包款,对于营改增以后的建筑分包款核算也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同时也提醒建筑公司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核算方法仅供借鉴,具体的核算细节还是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