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单位承揽资质,是指建筑设计单位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取得的从事建筑设计和相关活动的管理权限和专业等级。申请建筑设计单位承揽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并完成相应的申请程序。
建筑设计单位承揽资质的分类
建筑设计单位承揽资质主要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临时资质。
特级资质:是指具备在本专业领域内设计、组织和实施大型、复杂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具有适应复杂工程项目设计能力,且有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工程项目。特级资质在所有资质等级中是较出色别的。
一级资质:是指具备在本专业领域内设计、组织和实施中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一定规模的设计任务,有中型工程项目设计能力。
二级资质:是指具备在本专业领域内设计、组织和实施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一定规模的设计任务,有小型工程项目设计能力。
三级资质:是指具备在本专业领域内设计、组织和实施小型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应规模的设计任务。
临时资质:是指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内设计、组织和实施某些特种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规模的设计任务。
建筑设计单位承揽资质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申请条件:
- 具备法定的注册资金和合法的营业执照;
- 拥有更出色别资质证书两年以上;
- 具有规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拥有一定数量的出色工程师、工程师和技术人员;
- 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 具备现代化的设计软件及硬件设备。
申请程序:
- 提出申请:建筑设计单位向省局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 审核资格: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实企业的基本申请条件,如审核合格,发放审核通过的资格证书。
- 审查业绩:建筑设计单位向监理、业主或建设单位出具相应的业绩材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建筑设计单位的业绩进行审查。
- 审核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设计、加工和质量管理等进行全面审核评定。
- 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相应切合资质等级的承揽资质证书。
建筑设计单位承揽资质是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具有严格、细致、科学的评定标准和严格的审核程序。建筑设计单位应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认真、仔细、规范地参与承揽资质的申请程序,以获得相应切合该企业实际情况的承揽资质等级证书,保证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各级业主的需要,承担更加复杂和重要的设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