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及其部门为了承担公共事务而进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购买活动。政府采购不仅关系到政府机关的效能和形象,同时还对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具有重要影响。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政府采购采用了多种方式来进行。
一、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在公开招标采购中,政府采购人将招标结果公开,以便供应商参加竞标。政府采购人会根据标书所列出的要求和经济实力指标等来为中标的供应商评定分数。
公开招标采购的优点在于:采购过程透明公开;有助于竞争及政府采购节约成本;属于法定采购程序。
二、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为了满足一定规模、数量的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供应商询问有关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费用和其他相关事项,并予以比较后,与最有利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询价采购的优点在于:采购过程比较简单,并且可以减少招标程序的复杂性,降低采购政府慢的概率;同时属于法定采购程序。
三、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人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为保障国家利益及需要,因项目特殊需要或供应商仅有一家或则若干家供应商在供应现行技术、产品和服务方法等方面具有独特性或具有其他市场控制地位的情况下,经过论证,选取单一供应商进行采购活动。同时应逐级审批,严格审核避免因不正当手段而存在的“竞标一人”。
单一来源采购的优点在于:将采购速度提高到更快程度;减少采购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属于法定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等方式有助于实现政府采购的透明化与高效化。这些方式的出现,不仅可以降低政府采购过程引发的各种问题,同时也能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的合法性,为政府机关和供应商创造了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