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单位为履行职能需要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同时是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而采购过程中的投标环节,则是对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重要保障。那么,政府采购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交纳席位费的情况呢?
席位费是什么?
席位费,顾名思义,就是指在某个场合分配的一个座位的费用。
在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人的数量众多,而现场或视频参与最终决标的专家评审组成员数量较少,因此有的企业便会通过向会务组织方交纳“席位费”的方式,获得专家评审小组的席位,以便在现场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并获得更多的关注。
政府采购投标有没有交纳席位费的规定?
对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进行规范,目的是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人费用,不得规定除本法规定的以外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条件、经济条件和采购内容执行标准。”
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投标过程中,单位之间不得存在除法定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更不能存在“你情我愿”的行为,更不得收取投标人任何额外费用,包括席位费。
交纳席位费的危害
投标人通过交纳席位费获取专家评审小组席位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对专家评审小组公正性的严重侵蚀,更是一种不文明竞争行为。
由于交纳席位费的投标人可以获得在专家评审小组前吹捧、推销自己的机会,这就违背了政府采购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容易造成投标人之间的巨大不公平。
另外,政府采购投标中收取席位费的行为,也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是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环境的重要保障。而交纳席位费的行为,则是对市场正常运转的严重妨碍。
在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中,不但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应该强化对不文明竞争行为的警惕,抵制交纳席位费等违规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