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建筑材料合同是在建筑行业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是建筑商与物流商之间的协商和约定。本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双方的沟通,协商好运输的时间、地点、方式、运输的内容、费用、赔偿事宜等内容,达成信息共通,责任明确,以守约合作共同发展。
一、合作内容和期限
本合同的主要合作内容是建筑材料运输,在合同签订之时起,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二、交货、到货、验货和保险
1. 交货:建筑商应将所需建筑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及交付地点、时间等事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书面告知物流商。物流商应及时组织运输,确保及时交货。
2. 到货:物流商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交付建筑材料,建筑商应指定专人对所交货物进行及时验收,并按照签订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
3. 验货:建筑商对送达的建筑材料进行验收,如有货物数量、质量不符或破损等情况应当在收到建筑材料3天内发生书面通知物流商。物流商应立即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则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纠纷。
4. 保险:物流商应该在建筑材料发货前,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建筑物装饰材料的保险。投保的保险金额应当等于合同费用的50%。建筑商也有权要求物流商为建筑材料运输购买保险。
三、费用和付款方式
1. 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应由建筑商支付,费用应根据合同对交付建筑材料的地点、时间、数量、运输方式和距离等因素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率计算。
2. 付款方式:建筑商应在收到建筑材料3天内,全额支付运输费用。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
四、违约责任
1. 若物流商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交付建筑材料,或交付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质量或数量及运输路线等情况,物流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违约条款进行赔偿或协商解决;同时物流商还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建筑商赔偿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2. 若建筑商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或无故拒绝接收建筑材料等情况,建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费用、诉讼费等费用。
3.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之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应的合理证明文件,以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进行处理,如仲裁员不能选定的,由双方协商,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是建筑商与物流商合作达成协同发展的桥梁,合同双方应加强联系沟通,在信用和诚信基础上合作,稳步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