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开展公共事务所需,按法定程序和经费来源,在市场上选定供应商、承揽商,并与其订立合同、协议从事货物采购与服务承包活动。对于政府采购中的投标单价,也就是各个供应商所报的费用,政府采购单位需要根据一定的方法进行确定,以保证采购资金的有效利用,以及确保为政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物品。
政府采购实施过程
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需求计划、采购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数据预审、招标人评标、候选人淘汰、拟定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人确定、采购合同签订、履约与资格审核等多个环节。而其中确定投标单价也是整个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各个投标人报出的费用经过仔细、科学的比较,才能从中选取到较具优势的投标单位,为政府提供优质的采购商品和服务。
政府采购投标单价的确定方法
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所报的投标单价,是指其为完成本政府采购项目应向招标人要求支付的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费用(即总价)。参照《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投标单价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定额法
定额法是指在政府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能表征相应物品或劳务的固定量、质。即按照采购品目和标准,计算出每单位费用,统一作为投标单价。在审查投标书时,政府采购单位会按照这个费用对各个投标单位进行比较,找出费用较低的中标单位。
二、综合法
综合法是指以政府采购项目中各供应商报价的各项费用指标所构成的总费用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最终投标单价。也就是说,投标单价=(人工费*比重+材料费*比重+利润*比重)。其中各项费用的比重需要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提前确定。
三、市场调查法
市场调查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调查市场上同类物品或劳务的平均费用,以此为基础测定最终投标单价。但此方法需要政府采购单位拥有较强的市场调研和管理能力,以免误解市场费用。
政府采购中的投标单价是政府采购成败的重要因素,采购单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上述方法,合理地测量出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和物品的费用,以保证政府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政府采购单位还应时常关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场动态,调整或完善投标单价确定方法,以提高政府采购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