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代理机构
该条例强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准确的业务素质,拥有专业的招标资格证书和招标代理执照。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按照法规创建相应的招标文件,维护项目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 招标投标行为规范
该条例规定,招标投标应该依据计划、政策、财务、土地、环境等相关法规要求,向社会各界公开招标,确保全程的公开透明,让广大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限定招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作弊、勾结,出现舞弊、贿赂等违法行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公正性。
『3』、 合同管理
该条例还强调了合同管理,规范了项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要求招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强调对合同的履约、变更、终止都要经过相应的手续和审查程序,保证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合法权利。
该条例原则上规定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规范和要求,旨在打造一个透明、公正、公平的招投标环境,促进市场发展和合法合规经营行为。
甘肃省招投标条例释义
甘肃省招投标条例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省级法规,旨在规范和促进甘肃省的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the one章 总则
第一条 明确适用范围。甘肃省招投标条例适用于甘肃省政府及其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等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定义相关术语。甘肃省招投标条例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如招标、招标文件、投标、投标文件等。这些定义的明确有助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解、争议,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章 招标程序
第五条 招标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方式发布招标文件,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期限及招标人的要求。
第六条 回答澄清问题。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后及时回答澄清问题,保障所有投标人都可以获得同等的信息。
第三章 中标和合同履行
第十七条 中标人的确定。甘肃省招投标条例规定,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应当以中标人符合的价、质、量、期、服务和诚信等要求为前提并综合考虑,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七条 履行合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并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负责。招标人应当严格监督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四章 违法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法责任。甘肃省招投标条例规定,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其中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限制招标、采购范围、行政处罚等不同程度的违法责任。
甘肃省招投标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改善和提高甘肃省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并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与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