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采购是政府部门一项重要的支出,涉及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规范泰安市政府机票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指南,对泰安政府机票采购程序、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和实务指导。
第一章:机票采购程序
1.1 需求提出
公务出差需要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机票采购需求,明确出差人员、目的地、出发时间、票种等信息。
1.2 预算编制
根据出差计划和机票市场价格,用人单位编制机票采购预算,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批。
1.3 采购方式
泰安政府机票采购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由指定采购机构统一采购。
1.4 采购招标
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需求,公开招标,选取具备资质的机票供应商。
1.5 合同签订
采购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机票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价格、交货时间、服务内容等条款。
第二章:机票采购方式
2.1 公务舱机票采购
公务舱机票采购仅限于市级领导、副市长级以上公务员出差使用。应优先选取直飞航班,并考虑航班时刻、价格等因素。
2.2 经济舱机票采购
普通公务员出差使用经济舱机票。应选取经济实用的航班,并注意航班时刻与出差行程的衔接。
2.3 特殊机票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要,可采购商务舱、头等舱机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领导审批。
第三章:机票采购监督管理
3.1 采购审核
采购机构应对机票采购需求、预算、招标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
3.2 采购合同管理
采购机构应严格管理机票采购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的执行。
3.3 资金支付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和实际出差情况,审核支付机票费用。
3.4 票务管理
用人单位应加强票务管理,防止机票转让、倒卖等违规行为。
3.5 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定期对机票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四章:政策法规依据
本指南的制定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泰安市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泰安政府机票采购是一项重要工作,事关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公务活动的开展。通过规范机票采购程序、方式和监督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差的顺利进行,促进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