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江市政府采购办的职责和职能
晋江市政府采购办是晋江市人民政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范围
组织采购需求论证、采购项目招标投标、采购合同签订等政府采购活动
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资金
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流程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需求论证: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并进行论证,确定采购方式、采购范围和采购预算。
2. 招标公告:采购人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采购信息并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3.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等。
4. 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人。
5. 投标文件的开标:采购人公开开标,宣读供应商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6. 评标:采购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定标:采购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8. 中标公告: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公布中标结果。
9.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就采购事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采购人应加强合同管理,包括: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验收采购货物或服务,确认合同履行情况
支付采购款项
五、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渠道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异议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
晋江市政府采购办
晋江市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政府采购办将对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