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询价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种常见方式,指采购人通过询价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征集报价,并根据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询价活动,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政府采购询价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限额标准》),明确了不同采购项目和采购方式的询价限额。
一、询价限额标准
《限额标准》规定,河南省政府采购询价限额标准分为以下三类:
1. 一般询价限额:指采购项目的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询价。
2. 特殊询价限额:指采购项目的金额在30万元至200万元(含)之间的询价,但下列情况除外:
- 采购电子产品、信息技术产品、专业设备和材料等特定商品或服务的;
- 采购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较高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 采购采用集中采购、联合采购、框架协议等采购方式的。
3. 特殊采购限额:指采购项目的金额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询价,但下列情况除外:
- 采购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
- 采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保密内容的;
- 采购采用招标方式的。
二、适用范围
《限额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
三、例外情况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不受《限额标准》的限制:
1.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采购情形。
2.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3.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四、询价程序
符合询价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询价:
1. 发布询价公告: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发布询价公告,并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2. 征集报价:采购人应当向潜在供应商征集报价,并明确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方式。
3. 评审报价:采购人应当对收到的报价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4. 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金额、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事项。
五、监督管理
河南省财政厅负责《限额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采购人应当严格遵守《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询价活动。违反《限额标准》规定的,财政厅有权责令采购人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河南省政府采购询价限额标准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询价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采购人应当严格遵守《限额标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