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是青田县人民政府授权的仅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共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
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
拟定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组织实施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包括招标、比价、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承担政府采购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培训和宣传活动;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设下列机构:
采购管理科:负责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制度建设、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选取、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招标代理科:负责政府采购招标、比价、询价等招标代理活动;
单一来源采购科:负责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审核和管理;
监督管理科: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投诉受理、调查处理、违规处罚等;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资料室等。
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以下采购方式:
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竞争性强的货物、
比价:适用于采购金额适中、竞争性一般的货物、
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竞争性较弱的货物、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活动。
采购流程
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采购需求提出:采购单位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确定: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评标: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中标公告发布: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
合同签订:采购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78-2632605
传真:0578-2632605
邮箱:qtxg@qtxg.org.cn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
《青田县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采购公告
投诉举报
供应商如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异议,可向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投诉方式包括:
书面投诉:供应商可填写投诉表并邮寄至采购中心;
电话投诉:拨打采购中心投诉举报电话;
网络投诉:通过采购中心网站在线投诉系统提交投诉。
采购中心受理投诉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采购中心将依法严肃处理。
监督检查
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包括:
定期抽查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
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受理供应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违规行为;
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共同查处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加强监督检查,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