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宽进、严管、重罚”的要求,为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坚决打击以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资质倒卖等行为,扎实推进“僵尸”企业清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部署并组织各县(市)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部分延长至2024年),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依据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下发《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第一批到第十二批),对存在问题企业进行12批次通报(部分企业由辖区住建局进行检查和通报,不在12批次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责令不合格企业限期3个月完成整改。按照“谁检查、谁复查”及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在整改期限内对存在问题企业整改情况和提交的整改资料进行复查。
经各县(市)复查汇总,部分企业仍不重视,存在不主动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合格(如:注册人员不足、联系不上、无办公场所等)等问题。本次通报整改不合格企业共计24家,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和条件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复查不合格企业名单(四)
附件.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复查不合格企业名单(四).xls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j.qdn.gov.cn/gzdt_5825286/tzgg_5825289/202407/t20240701_84937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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