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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住建局关于同意“裕和颐海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丹住建审批发〔2024〕5号

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裕和颐海小区地名命名审批的申请》收悉,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及《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民发[2018]146号)规定,经征求市民政局意见,同意位于元宝区金山镇站后路以东、金枫裕墅以北地块拟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命名为“裕和颐海小区”。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7/0172015386413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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