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于2023年4月初启动了《《滨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现该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希望关注滨州规划建设的各界人士对《滨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反馈意见对该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22日
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bzsjszhb@163.com
联系电话:13954350207(吴老师)
一、编制背景
根据滨州市周围活动断裂、历史地震活动,结合不同震级档发震构造条件,滨州市具有发生6.5级地震的构造条件。为了提高滨州市的城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滨州市决定修编《滨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经过
规划范围与《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确定的滨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开发边界规模321.57平方千米,集中建设区人口规模136万人左右。规划年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总体目标为:(1)小震发生情况下,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不受影响。(2)中震发生情况下,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居民基本生活可得到保障,城市的基本功能正常。(3)大震发生情况下,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受灾人员可以有效疏散避难,市民可以保证基本生活,城市可以有计划恢复。(4)巨震发生情况下,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不发生危及救灾和避难人员安全的严重破坏,区域重大协调救援、救灾物资运输活动和对外远程疏散可实施。
《规划》经多次专题讨论、部门意见征询,成果于2023年12月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24年1月向市分管领导汇报。
三、规划内容
(一)梳理现状。分析滨州市城市抗震防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梳理城市用地地质、建筑抗震、基础设施抗震、地震次生灾害等抗震设防的现状,提出现阶段城市抗震防灾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制定目标。本规划依据上述总体防御目标,细化制定了供水、供电、医疗、通信、交通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在遭受超越设防标准以上的特大地震影响时的防灾目标。滨州市中心城区在规划期内抗震防灾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率达到100%,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标准未达到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规划期内完成抗震加固或拆除;
2、新建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100%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及相关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新建学校、医院的抗震设计还应满足滨建设字〔2017〕1号文的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应于规划近期2025年前完成抗震加固;
3、城市新建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率达到100%,已建未进行抗灾设防的市政公用设施在规划期内结合专项规划完成改造;
4、城市避震疏散场所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5、中小学校抗震防灾教育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三)统筹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依据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于设防水准地震和特大地震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以全面增强城市韧性为目标,因地制宜制定抗震防灾措施,构建以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常态化建设为第一道防线,以合理的防灾空间布局和应急基础设施保障为第二道防线的城市抗震防灾体系,全面提升滨州市城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
1、总则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等相关标准,按照甲类模式进行。
2、防震篇。按照“全面设防,重点防御,保障安全,支撑应急”的原则统筹设防。滨州市主城区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分区(沾化、北海0.05g分区),城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抗震篇。在建筑、基础设施、次生灾害现状抗震性能评估的基础上,从建筑抗震、基础设施抗震、次生灾害防御等方面提出抗震设防标准与具体要求。建筑抗震方面,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将建筑划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制定重要建筑、一般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基础设施抗震方面,对交通、医疗、电力、给排水、供热供气等系统进行了抗震性能评估,并据此提出具体抗震设防要求。针对滨州市化工产业发达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次生灾害对策。
4、避震篇。结合滨州市已有避震疏散场所建设,并结合滨州市相关专项规划,按照中心场所、固定场所、紧急场所的设置要求,系统规划了避震疏散场所。
5、救灾篇。规划综合考虑滨州市一旦遭受超设防水准地震灾害影响后与区域之间其它城市的抗震救灾资源的支援。加强与德州、东营、潍坊、济南、淄博、沧州、天津等地区的相互协调,联合建立区域备灾中心。
根据滨州市交通系统的实际情况,构建了通过“陆、空”两个方面的救灾通道格局。陆上通道横向的济青高速、荣乌高速、济东高速、长深高速连接线,纵向的长深高速、沾临高速等;空中通道借助大高机场、东营机场、济南机场、潍坊机场。
(四)推进实施
1、城区建筑抗震
对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安排抗震鉴定及加固工作。对重要建筑物进行抗震评估,对可能不满足抗震要求者组织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对一般建筑物震害预测结果次严重的社区应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完成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任务。
2、基础设施抗震
供电系统:对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变电设备安排抗震加固,对架设高压线路的电杆、线塔检查其抗震性能能否满足要求。配合避震疏散场所建设进行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在中心疏散场所和固定疏散场所配备应急发电设备。
交通系统:对位于疏散次干道、疏散通道上的桥梁安排抗震鉴定,如不满足要求,安排抗震加固工作或拆除重建。对于本规划界定的疏散次干道和疏散通道,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如果道路宽度不能满足要求,则采取拓宽道路或提高道路两侧建筑抗震性能来保证震后道路的有效通行宽度。配合避震疏散场所建设进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
供水系统:逐步淘汰城市中管径较小、管材抗震性能差的管段,接头采用柔性接头连结。配合避震疏散场所建设进行供水系统配套设施建设。供水公司配备相应数量的应急供水车。定期检查水厂、泵房、水池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有抗震不利因素产生要及时安排抗震鉴定及加固。
医疗卫生系统:增加便携的医疗设备,方便地震后救治伤员使用。对医院的救护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每隔3年进行应急救援培训。
消防系统:配备地震灾害处置特种装备,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提高地震灾害发生后的应对能力。配合避震疏散场所建设进行消防配套设施建设。
通信系统:配合避震疏散场所建设进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
3、地震次生灾害防御
建议将中心城区的重大危险源单位逐步迁至城外安全地带。
4、避震疏散
根据城市情况和防灾公园建设的经验,推广建设防灾公园。
按照本规划要求建设固定疏散场所,并满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技术指标要求。
根据城市情况和避难建筑建设的经验,推广建设避难建筑。
逐步将地下空间与避震疏散场所统筹使用,增设地下急救医院。
原文地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4/5/22/art_120640_103124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