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211西双版纳州住建局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培训的通知
〔2024〕— 211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建设局,各评标专家:
为规范西双版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活动,健全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促进评标活动依法公平、公正进行,提升专家职业道德,规范专家评标行为,提高专家评标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范围
全州在库正常履职和符合条件新申请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自愿参加。
首次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同时携带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须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水平。(专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评标专家职业道德与廉政风险防控;
3.评标实务及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4.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解读。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4年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各参培人员应根据自己工作要求安排好参加培训的时间。
(二)培训地点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大会议室(景洪市园林巷9号)。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统一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机构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西双版纳展京培训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培训,各参培人员可自行咨询具体事宜。
(三)报名方式
请自愿参加培训人员将培训回执于7月25日17:00前报送西双版纳展京培训咨询有限公司邮箱xsbnzjpx@163.com,并在报名表上备注属地及公司名称。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肖和华,0691—2122015;
西双版纳展京培训公司工作人员 古淑月,0691—2292616。
附件:1.其他注意事项
2.西双版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培训参会人员回执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1
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家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标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同时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对应职业资格,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四)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职责;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云建规〔2021〕4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一)本次培训原则不得请假,评标专家未参加本次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评标专家资格。
(二)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7月27日17:00至18:00。
考核地点: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考试的参培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考核,开考10分钟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在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定。
(四)发证
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作为西双版纳州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入库参考依据。
附件2
西双版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培训参会人员回执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属地县市 | 备注 |
原文地址:https://www.xsbn.gov.cn/zjj/55506.news.detail.dhtml?news_id=292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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