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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优化淮北市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7月8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北监管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关于印发<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淮住建〔2023〕15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旨在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建设,防范化解项目风险,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主要包含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提出试行由监管部门开立监管主账户,将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设在监管部门主账户名下,避免出现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经济纠纷问题,造成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查封、冻结、划扣的情况。第二部分增设重点监管资金使用节点,在主体封顶后到竣工验收备案前新增2个提取节点,在确保监管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设提取节点,缓解企业建设资金压力,助推项目顺利建成交付。第三部分明确关于应急支取的规定。第四部分强调规范资金收存。创新推出购房款资金监管到账查询服务,购房人可通过“淮北住建”公众号查询本人房款入账;创新建立预售资金到账异常预警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预售资金到账是否出现“应到账未到账”的异常情况。第五部分明确不纳入监管的情形。《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时间与《关于印发<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淮住建〔2023〕152号)一致。

一审:王博星

二审:孔维维

三审:周文豪

 

原文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xwzx/zxzx/57787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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