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应急评估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应急状态下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经研究,我局决定公开征集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应急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高校、设计单位、检测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事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相关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原则上未达退休年龄,且工作所在地为厦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二)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房屋和桥梁隧道安全鉴定人员;
(三)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10年以上项目经理;
(四)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担任过10年以上房屋和市政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5日
四、申报程序
专家入库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遴选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专家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尚应提供施工许可证等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须提供扫描件),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申报资料应真实有效、齐整完备。
(二)单位推荐。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审核并推荐专家人选,填写《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专家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住房和建设局申报。
(三)部门审核。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处室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
(四)网上公示。通过遴选的拟入库专家人选,市住房和建设局将通过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式发布入库人员名单。
四、专家库管理
(一)遵纪守法、素质过硬。入库专家应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和过硬专业素养,严格遵守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二)积极响应、服从调配。入库专家应积极配合落实市住房和建设局应急评估工作安排。专家库名单将同步报送省住建厅,以便应急状态下全省调配。
(三)严格管理、动态更新。专家库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入库专家如发生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等重要变更,专家个人或所在单位应及时联系我局更新信息。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专家,将被认定不具备专家资格,并予以清退:
1.因身体、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应急评估专家相关工作的;
2.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4.参与应急评估期间及前后,发生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泄密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5.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的,或明知与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却不及时提出申请回避的;
6.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在评估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连续三次拒绝工作安排,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8.被举报存在不适合担任专家工作的情况,且经查证属实的;
9.被依法依规责令停止或吊销注册执业证书的。
五、注意事项
请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应急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做好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并对专家工作予以必要支持。申请入库的专家及所在单位,填报相关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8月5日前发送电子版(证书扫描件)至jsjgcc@xm.gov.cn,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安办(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2室,电话:0592-8123290,联系人:林工)。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专家信息表
2.房屋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专家汇总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7/t20240716_2878364.htm

上一篇:池州关于规范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潍坊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