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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建局关于废止土石方及场平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经研究决定,废止《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厦建规〔2020〕3号-筑)。

我市依法应招标的土石方及场平工程招投标活动,按照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即2024年8月1日及以后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当遵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7/t20240722_2879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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