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式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27 15:03:05
正式印发!事关自然灾害救助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从制度上推动辽宁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水平修订原则统一指挥 综合协调 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为主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等八部分内容。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救助能力薄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市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条件可酌情降低。
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贯穿了自然灾害防减救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工作作出明确。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等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点击查看:《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7/0172195969311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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