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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设施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设施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的通知》(琼燃专办函〔2024〕12号)精神,为加大燃气设施保护力度,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强化震慑效力,现公开曝光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设施典型执法案例,请各区、各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甘肃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案

基本案情:2024年1月3日中午12时许,甘肃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施工合同)在三亚市海棠区湾坡路湾坡小学大门口进行预埋污水管道施工,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因不当操作挖破地下中压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

查处理由及结果:经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执法人员查实,甘肃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损坏海棠区湾坡路湾坡小学大门口地下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违反了《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设立明确标识,禁止下列行为:(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燃气设施”的规定。根据《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于2024年5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甘肃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sanya.gov.cn/zjjsite/tzgg/202408/e5fd313325ba403eb236746b06929f0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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