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撤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事业单位建制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24〕3号)规定,撤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事业单位建制。按照《关于实施流程再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鲁编办发〔2019〕6号)要求,拟向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相关债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向债权债务承接单位申报债权。

联系人: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2300376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02.2911/doc_66bc72f62a429136114b3a96.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南通市造价处召开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座谈会
下一篇:古田县建筑设计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资质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