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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安管人员数量不足建筑企业名单公告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通知》(闽建安函〔2024〕27 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补充安管人员的通知》(闽建许函〔2023〕137 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拒收《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限期整改通知单》的8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上述企业在本公告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我局将依法处理。

附件:8家企业名单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tzgg/202406/t20240606_1942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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