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增电力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机构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19 17:30:11
各建设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发电工程显著增多,按照设计与审查相分离的原则,目前我市唯一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消防审查机构(可审查发电工程)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经考察评估,决定新增“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我市电力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机构,并纳入《名录》(更新后的名录库见附件)。各建设单位可自行在《名录》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的审查机构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
附件:更新后的《沈阳市医药、化工、电力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机构名录》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jw.shenyang.gov.cn/tzgg/202408/t20240816_4717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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