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燃气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21 14:46:40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市出台了《宁德市燃气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宁建规〔2024〕7号),对宁德市燃气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做了具体规定。
二、起草参考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4、《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十三条,分为四部分:
(一)第一部分(第1条--第2条):举报适用范围和举报主体;
(二)第二部分(第3条--第9条):举报方式、受理及奖励;
(三)第三部分(第10条--第11条):燃气管理部门和举报人相关要求;
(四)第四部分(第12条--第13条):解释说明。
咨询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93--2977377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cjd/202406/t20240618_1945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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