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71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23 10:02:32
张伟:
2022年3月4日,泾县缤纷环球城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泾县缤纷环球城项目“3·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泾政秘〔2022〕119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71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拟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71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8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8/20240821_779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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