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方位推进渣土领域专项治理 精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工程渣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密切协同责任单位,通过建制度、优服务、严监管、明纪律等方式全方位推进渣土领域专项治理,实行“规范、高效、透明”的全闭环渣土处置监管模式。
完善机制,深化治理体系。一是规范设置消纳场地。制定《浦江县建设工程渣土消纳场地规范化运营若干意见》,在全市率先形成“县渣管办统筹协调、县行政执法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协调配合、县建设集团标化运营”的新管理体制,破解了渣土无处可去的困境。目前,全县共设置大型工程渣土消纳场4个,消纳工程渣土353万m³;规范布点设置工程项目消纳点114个,目前已消纳渣土225.37万m³;今年,计划在白马镇联丰村贾宝坞区块新建大型渣土消纳场,预计可消纳工程渣土92万m³。 二是常态开展协同治理。成立由建设、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为成员单位的县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浦江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浦江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信息共享机制》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专班已开展联合执法10次,共享在建工地信息102条、渣土运输车辆信息210辆、建筑垃圾案件信息264条。三是加快编制防治规划。牵头编制《浦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统筹规划全县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部门论证和专家评审,并根据论证和评审中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完成第三方合法性审查后,拟提交县政府研究。
惠民助企,畅通消纳渠道。一是优化审批流程。组建专业的审批帮办服务团队,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渣土运输处置核准“日办结”、“零次跑”,减少等待时间及人力成本。今年以来,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494件,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同比缩减95%以上。二是深化惠企服务。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取消原由县城投集团华实公司收取的施工项目消纳渣土的收费。同时,为满足企业建设消防水池建设等少量处置渣土的需要,对产生或受纳渣土总方量100m³以下的单个项目,申请人向相关执法中队申请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备案后即可运输。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该类运输处置备案99起。三是解决审批难题。针对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因道路和场地通行限制需要用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而目前全县多数轻型自卸货车属于个人所有,不符合建筑垃圾运输审批要求的问题,制定实施《关于轻型自卸货车开展建筑垃圾输处置的实施意见》,对确因特殊原因需使用轻型自卸货车运输的,在车辆安装并正常使用定位装置、采取有效密闭措施的条件下,按规定予以备案。今年以来,办理相关备案354件。
铁腕治理,严查违法行为。一是加强线上数字监管。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处置电子联单机制,对建筑垃圾的源头产生、运输中转、处置利用的全过程进行智慧监控,联合各责任部门通过开展宣贯会、工地实地宣传、运输车队培训等方式,提高在建工地、运输车队及处置场所的建筑垃圾处置电子联单使用率。今年以来,完成电子联单运行23706单,为去年同期运行数量的7.2倍。二是严格线下审批监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核准、备案件批前现场查勘和批后监管工作的规定》,明确工程渣土审批现场勘察标准,并增加属地执法中队队员在审批时限到期后到现场逐件复核的工作流程,有效杜绝了批少运多、种类不符合审批备案的漏洞。今年以来,已开展审批复核404次。三是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常态化实施《建筑垃圾处置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打破单一部门执法局限,实现信息共享,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过组织日常巡查、车辆定位轨迹倒查和夜间错时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渣土领域运输处置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相关案件755起,罚款金额156.3万元。
严明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一是明确办案标准。制定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的若干规定》,严格规定执法人员在发现渣土违法行为后无需请示汇报,第一时间在省统一办案系统上进行案源登记,全面堵塞以往渣土执法办案受到“金钱、人情、关系”干扰这一最大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开展交叉检查。实施《异地交叉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等管理规定,常态化组织各执法中队开展不限辖区的渣土领域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实现问题查漏补缺、工作互拼互助、经验取长补短,扫清执法盲区,有效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发生。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出台《关于加强渣土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渣土现场执法不得“打招呼、私放车辆”、不得参与渣土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等渣土管理工作的纪律规定及相关责任追究,坚持挺纪在前,牢牢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原文地址:https://jst.zj.gov.cn/art/2024/8/19/art_1569972_58936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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