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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非人防地下车位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宁德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宁建房〔2022〕3号)没有规定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非人防地下车位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标准,影响非人防地下车位预售监管资金管理工作。为了加快办理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非人防地下车位办理预售许可手续,制定《关于明确非人防地下车位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二、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进一步规范宁德市主城区商品房建筑区划内地下车位销售和权属登记的处置意见》(宁自然资〔202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非人防地下车位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标准为:1万元/个;二是明确支取节点为《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八)款;三是明确按照《宁德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宁建房〔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的印发实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落实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cjd/202212/t20221214_17041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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