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 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29 13:57:18
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我市住建领域根治欠薪治理水平,按照《2024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年”工作推进方案》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针对市管项目中的“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签订不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9月6日)
企业应按照《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委托发放协议》《关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已拨付工资性工程款与项目已完成产值的比例不应明显低于市场水平(即30%)开展自查自纠,明确项目已完成产值数额与已支付的工资性工程款数额,截至目前已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占比低于30%的项目要进行情况说明,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报衡水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二、主管部门检查阶段(9月9日-9月30日)
衡水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对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真实性情况、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占比情况等重点问题,并随机抽查5-10名施工现场农民工对照检查内容进行问询、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企业立行立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依据相关法规法律进行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狠抓制度落实,督促项目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农民工维权中心作用,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项目增加日常检查频次,严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