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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住建局加大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办理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近期日喀则市住建局对我市三家建筑企业办理安全许可证书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安许的公司分别作出了警告和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局提醒广大建筑企业,要诚实守信,按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科室、县(区)住建局要加强监管、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地址:http://zjj.rikaze.gov.cn/news-detail.thtml?cid=45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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