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关于杜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走过场建议的提案》第515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复函
王海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走过场建议的提案》(第 515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督促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楼道口广泛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升业主分类意识,营造正规有序的生活垃圾分类环境。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制作秦岭四宝漫画(系列漫画第 7 期),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小区宣传栏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受到群众好评。
(二)常态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内容,每月至少 2 次实地走访物业小区,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并要求物业企业及时劝阻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劝阻无效时,向城管部门报告。
(三)配合组织开展评选。按照《西安市进一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奖补方案》要求,坚持自主申报、逐级审核、坚持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评选出优秀物业公司28 家、优秀物业员工 563 个,切实发挥评选工作的示范激励效果。
(四)积极推动联合惩戒。以落实《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为抓手,主动联系城管部门,着力推动建立物业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协作惩戒机制,形成违规共治、重大问题联合惩戒的共同治理模式。商请市城管部门,将给予物业企业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定期共享,合力强化物业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切实促进物业小区内形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无未采纳事项。
感谢您对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李 煜 电话:8761884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495342615883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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