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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建议的提案》第331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1号提案的复函

王克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建议的提案》(第331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电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做好相关工作。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将“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宣传安全使用电动车,严禁在建筑内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电动车充电”写入《标准》中,从制度上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管理;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将电动车及充电管理纳入物业服务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将电动车及充电管理工作作为物业企业考核、评价。同时,对于物业企业未履行相关责任的,计入全市物业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督促物业企业对物业小区内电动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于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处置并建立相关台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劝阻制止义务,同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电动车管理及充电隐患整治工作。

四是引导居民对电动车棚新增建设进行决策。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加大业委会(物管会)的成立力度,组织全体业主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改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增设电动车棚。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无未采纳事项。

感谢您对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张瑞 电话:8761884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510604383739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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