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城中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第314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复函
钱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中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第314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住建局印发《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指导意见》和《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出台《关于推动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设标准和基本要求,完善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街办、社区配合,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二)明确服务管理模式。针对我市无物业老旧小区,对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进行任务分解,采取“市场化引入、居民自我管理为主,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保障为辅”的基本方法,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以片区为单位,通过引入一家物业服务好、品牌效应强的物业企业或实现周边企业托管的管理模式,将小区公共区域内秩序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停车服务等项目分别打包交由大物业管理,既实现了群众、物业的共赢,也有力破解了老旧小区失养、失修、失管问题。
(三)建立群众共同议事机制。为有效解决无物业老旧小区无人管、矛盾多的问题,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已纳入物业服务管理的老旧小区着力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和辖区治理力量共同参与的多方协调议事制度,同时健全完善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环境,推动小区实现共治、共建、共享。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无未采纳事项。
感谢您对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5月23日
(联系人:李 煜 电话:8761884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492922745774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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