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集中供热发展建议的提案》第373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复函
程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集中供热发展建议的提案》(第 373 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推动我市的重要措施。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贵会对西安市建筑分布式集中供热发展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基于西安市建筑供暖和用能现状,结合您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提案采纳情况
(一)建立更加灵活的供热政策,允许不同热源的多样化供热模式
因地制宜、合理利用以推动分布式集中供热。2023年9月28 日,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城管局、水务局印发了《西安市推进新建建筑使用清洁取暖工作方案(2023—2027年)》。按照企业自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地热则地热。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清洁化取暖方式。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位的地区,择优选择地热能、污水源热泵等清洁供热方式。全市新增供暖面积逐步采取分布式集中供热。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优先采用地热能供热。因地制宜,安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供热,鼓励开发中深层地热能供热。到2025 年,全市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1200 万平方米;到2027年,全市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 3000 万平方米。并对各区县地热能建筑供暖发展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
(二)鼓励新能源应用
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22〕233 号)。重点支持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地热能供热,具备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及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便民中心等公共建筑全面推广中深层地热能、地源热泵等技术。同时要求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 100%,抓好新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同时探索开展“地热能+”技术研究,推广清洁能源利用。
(三)强化宣传与培训
为切实有效推动我市清洁能源取暖工作,持续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三送四讲两互动”、“建筑节能大讲堂”和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观摩、宣贯培训,搭建建筑节能交流互动学习平台,深入区县住建局和行业企业开展专项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专业技术能力。
2024 年 3 月 12 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陕西省建设领域应用推广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宣贯会。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业务负责人,各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局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计5000余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参加宣贯活动。三位专家分别讲解了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目录(第二批)编制背景和重点内容、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技术、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技术,宣贯会现场还展示了部分推广使用的技术模型。
二、提案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此外。您在《关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集中供热发展的建议》(第 373 号)中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积极的意见建议,如推进供热管网优化改造,完善西安市供热市场的监管机制等方面问题,以上建议我们将积极对接城管、发改等职能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探索,为全市供暖提供政策指引。
再次感谢您对西安市建筑节能工作支持与关注!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日
(联系人:刘永坚 电话:88668228)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807521820446721.html
